音乐学院认真学习《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
发布部门:人员机构
发布时间:2012-02-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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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2月12日上午开学伊始,音乐学院组织全院教师认真学习了《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。 音乐学院院长王建设、院党总支部书记刘应敏、副院长李威以及音乐学院全体教师出席会议。会议由院党总支部书记刘应敏主持。
院工会主席、副院长李威带领全体教师从“爱国守法、敬业爱生、教书育人、严谨治学、服务社会、为人师表”等六个方面,结合音乐学院的实际,对《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进行学习解读。
会后,以各教研室为单位进行讨论。教师们围绕着《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,结合自身教书育人和近年来师德建设的实践,畅谈了对“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”的理解,提高了践行师德规范的主动性和自觉性,增强做好教育教学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。纷纷表示要结合音乐学院新学期的工作目标,为把我校建设成为育人的高地、集聚的高地、创新的高地、服务的高地,为实现学校跨越式发展作出新贡献。(文/杨川川)